全国人大代表、南宫28集团董事局主席尤小平在两会议案中建议,从制度上促进非公企业管理人员廉洁从业。
尤小平认为,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为主体的非公企业管理人员的廉洁从业问题,一直缺乏有力制度保障。他建议,加大法律对非公企业管理人员腐败行为的威慑力。通过修订法律法规或发布司法解释等途径,将现有法律法规中惩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法行为的条款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展到非公企业管理人员,进而做到同罪同惩。
尤小平还建议出台非公企业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规定或指导性意见;逐步将非公企业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纳入政府监察部门的管理范围。以及有关部门指导非公企业将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指导有条件的非公企业建立监察机构,专司监督和查处之职。
(本文原载于2014年3月3日 搜狐网 作者 李华/沈巧红/曹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