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港涪陵港区涪通码头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重庆港涪陵港区涪通码头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涪陵区白涛街道乌江右岸,上距建峰乌江大桥约3.4km,距乌江河口约23.314~23.571km
建设单位:重庆涪通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涪通码头拟改扩建1000吨级(水工结构按3000吨级)液体危化品泊位2个,将现有500吨级液体泊位扩建为1000吨级(水工结构按3000吨级)液体危化品泊位,将现有500吨级固体泊位改建为1000吨级(水工结构按3000吨级)液体危化品泊位,设计年吞吐量150万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重庆港涪陵港区涪通码头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www.yunpan.com/surl_yDSjwrE7hnV
获取网络链接提取码及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7623261327
邮 箱:504029116@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重庆港涪陵港区涪通码头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www.yunpan.com/surl_yUW6FmN4jGJ(提取码:81d9)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联系人:税彬 电 话:15023538079 邮 箱:332623603@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1月13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重庆涪通物流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3日